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電子稅務 - 知法者請進~國稅局有權扣留妳的貨物嗎?

知法者請進~國稅局有權扣留妳的貨物嗎?

國家稅務局有權扣留的貨物。

《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和臨時從事經營的納稅人未按照規定辦理稅務登記的,由稅務機關批準並責令繳納;不繳納的,稅務機關可以扣留其價值相當於應納稅款的商品和貨物。扣押後繳納應納稅款的,稅務機關必須立即解除扣押,退還扣押的商品、貨物;扣押後仍不繳納應納稅款的,經縣級以上稅務局(分局)局長批準,依法拍賣或者變賣扣押的商品、貨物,以拍賣或者變賣所得抵繳稅款。

  • 上一篇:青島高新城維實業有限公司電話是多少?
  • 下一篇:廣州十三行在哪?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