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征管法賦予稅務機關的核定多少稅的權利就是等同於強制制定要交多少稅的權利嗎(因為稅收具有強制性的特點),當然根據妳說的如確實妳的營業額才1000左右是達不到起征點而應該免稅的,妳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申辯調整,理由應當充分證明妳的月營業額達不到起征點和最好能提供賬冊,如稅務機關不調整強制定稅的話,妳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復議,但根據行政訴訟法等相關規定在復議前妳必須先繳納所定的當月稅款,對復議結果不服的可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3、妳可以向稅務局申請,建立賬冊按實申報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