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商登記主管機關辦理企業名稱預先登記;
2、核準名稱後,正式提出企業登記申請,準備登記資料;
3.向工商登記機關提交登記材料,經審查同意後,取得設立登記核準通知書;
4.保留《設立登記核準通知書》,並在通知書規定的時間內領取營業執照。
法律依據:《個體工商戶條例》第十七條。
個體工商戶領取營業執照後,應當依法辦理稅務登記。
個體工商戶稅務登記內容發生變化的,應當依法辦理變更或者註銷稅務登記。
第二十條
個體工商戶可以憑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依法在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開立賬戶,申請貸款。
金融機構應當改進和完善金融服務,方便個體工商戶申請貸款。
申請營業執照需要什麽材料?
1.法人及合夥人身份證復印件;
2.註冊資本數額和各股東的出資比例;
3.公司名稱超過五個字符;
4.法定代表人簽署並加蓋公司公章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
5.公司蓋章的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證明;
6.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向股東大會提交決議,並由股東蓋章或者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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