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底,財政部、稅務總局發布《關於簡並增值稅稅率有關政策的通知》,自2017年7月1日起,簡並增值稅稅率結構,取消13%的增值稅稅率。通知附件《適用11%增值稅稅率貨物範圍註釋》,明確了巴氏殺菌乳、滅菌乳等乳制品,食用植物油,臘肉、腌肉、熏肉等肉類生制品,適用於11%增值稅稅率,但是與以上行業並列的豆制品卻沒有被明確列入目錄。
目前,中豆委接到全國許多豆制品企業的強烈反映,又對全國典型城市部分加工企業開展了調研分析,特別建議財政、稅務等有關方面將豆制品納入目錄,明確為適用11%的增值稅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