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地預繳,集中清算。
對於分公司等分支機構,只要符合獨立核算的條件,應單獨申報繳納企業所得稅,適用經營所在地的企業所得稅稅率,計稅時,分公司和總公司應分別適用所在經營地的適用稅率。
必須明確該獨立核算的分公司企業是否確實具有法人資格,這點可以從該公司的營業執照上獲取信息,從理論上說,分公司是在業務、資金、人事等方面受總公司管轄而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在法律上、經濟上沒有獨立性,沒有自己的名稱、章程,也沒有自己的財產,並以總公司的資產對分公司的債務承擔法律責任。
擴展資料:
分公司設立註意事項:
1、分公司註冊資金:分公司由母公司申請設立,不涉及註入註冊資本這壹環節,分公司的經營資金由總公司供給,並以總公司的資產對分公司的債務承擔法律責任。
2、分公司財務核算:同壹地區分公司成立後,會計核算方式壹般由稅務機關核定為非獨立核算,不具備開局發票資格。
3、分公司不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由總公司承擔,並且沒有章程,沒有董事會等形式的公司經營決策和業務執行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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