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它是個人所得稅的工資薪金的免稅收入,不用繳納個人所得稅。相關規定如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征收個人所得稅若幹問題的規定》(國稅發〔1994〕089號)規定,下列不屬於工資、薪金性質的補貼、津貼或者不屬於納稅人本人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的收入,不征稅:1.獨生子女補貼;2.執行公務員工資制度未納入基本工資總額的補貼、津貼差額和家屬成員的副食品補貼;3.托兒補助費;4.差旅費津貼、誤餐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