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分類代碼中編碼的稅率與會計要求的實際稅率不壹致。可以先調用稅收分類代碼,然後在商品代碼編輯界面修改稅率。需要發放混合商品,比如食品,但實際商品是面包、餅幹、牛奶等壹系列商品。
由於劃分細致,稅分類代碼無法壹起調出。建議會計人員填寫實際貨物名稱後再選擇對應的稅收分類編碼,或者詢問會計主管是否允許稅務局集體發放,應該選擇哪個總類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