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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意取得虛開增值稅專票,抵扣後存在哪些稅務風險?

沒有真實業務而開具的發票屬於虛開發票。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需達到法定情節才能構成犯罪,依最高人民法院於1996午10月17日發布的《關於適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懲治虛開、偽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稅專用發票犯罪的決定〉的若幹問題的解釋》的規定:虛開稅款數額1萬元以上的或者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可用於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它發票致使國家稅款被騙取5000元以上的,應當依法定罪處罰。 如涉嫌犯罪,相關責任人要承擔相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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