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電子稅務 - 二手車位稅務局估價系統依據什麽

二手車位稅務局估價系統依據什麽

賣方和賣方有不同的依據。

購買方:契稅:轉讓價或核定價*3%。印花稅:轉讓價*0.05%

轉讓方:營業稅:(轉讓價格-上壹手發票價)*5.0%。城建稅:營業稅*7%。印花稅:轉讓價格*0.05%。教育費附加:營業稅*3%。地方教育附加:營業稅*2%。個人所得稅:(收入總額-財產原值-合理稅費)*20%。土地增值稅:土地增值稅稅額=增值額×適用稅率-扣除項目×扣除系數。

有的車位是沒有產權的,是70年使用權,這樣的轉讓也就不存在稅費,賣方與買方簽署車位轉讓協議並到物業更改聯系方式,賣方將車位合同與發票轉交買方即可。

  • 上一篇:東至縣建設路稅務局隔壁聯通營業廳
  • 下一篇:發票專用章中間的編號是怎麽編寫的?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