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國實施增值稅轉型改革若幹問題的通知》有關規定,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以下簡稱已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應區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稅:銷售自己使用過的2009年1月1日以後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按照適用稅率征收增值稅。
因此,壹般納稅人銷售已使用過的2016年購入機動車,稅率17%,應通過二手車交易市場開具二手車銷售統壹發票。
如果您公司是小規模納稅人,需填寫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適用小規模納稅人)第1欄,填寫不含稅銷售額,不含稅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3%),然後填寫"本期應納稅額減征額"第11欄,減征額=不含稅銷售額X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