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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號公告免征增值稅,2月之後開具增值增專用發票,之前享受免稅的要補稅嗎

想補可以補,看自己情況。

4號公告於2020年2月10日下發,但納稅人並不能在2月10日當日應當知道公告,後期執行有所放寬。

稅務機關正式通知納稅人整改後:納稅人仍有開具專票需要的,可按規定向稅務機關提交放棄免稅聲明,並就該項業務的全部收入計征增值稅,如果納稅人未提交放棄免稅聲明,而違規開具專用發票的,應按照發票管理有關規定予以處罰,且視為納稅人放棄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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