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公司員工的工資收入不是增值稅應稅收入,員工收到工資不需要開發票,公司支付給員工的工資,以簽名後的工資表或工資表加銀行發放工資的回單作為入賬依據就可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發票管理辦法》
第十九條 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收款方應當向付款方開具發票;特殊情況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開具發票。
第二十條 所有單位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個人在購買商品、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支付款項,應當向收款方取得發票。取得發票時,不得要求變更品名和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