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征稅的增值稅普通發票可以作為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法律規定,企業在境內發生的支出項目雖不屬於應稅項目,但按稅務總局規定可以開具發票的,可以發票作為稅前扣除憑證。
法律客觀:《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管理辦法》第十條
企業在境內發生的支出項目雖不屬於應稅項目,但按稅務總局規定可以開具發票的,可以發票作為稅前扣除憑證。所以,不征稅的預繳費發票可以用來報銷的。
《中華人民***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壹條
在中華人民***和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下簡稱勞務),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