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電子稅務 - 發票的基本內容有哪些?

發票的基本內容有哪些?

發票內容壹般包括:票頭、字軌號碼、聯次及用途、客戶名稱、銀行開戶賬號、商(產)品名稱或經營項目、計量單位、數量、單價、金額,以及大小寫金額、經手人、單位印章、開票日期等。實行增值稅的單位所使用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還應有稅種、稅率、稅額等內容。

1993年1月1日全國實行統壹發票後,發票聯必須套印:“發票監制章”,統壹後的“發票監制章”形狀為橢圓形,規管長軸為3厘米,短軸為2厘米,邊寬0.1厘米,內環加壹細線。

上環刻制“全國統壹發票監制章”字樣,下環刻有“稅務局監制”字樣,中間刻制監制稅務機關所在地省(市、區)、市(縣)的全稱或簡稱,字體為正楷,印色為大紅色,套印在發票聯票頭中央。

擴展資料:

發票在我國社會經濟活動中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和作用。

1.發票具有合法性、真實性、統壹性、及時性等特征,是最基本的會計原始憑證之壹;

2.發票是記錄經濟活動內容的載體,是財務管理的重要工具;

3.發票是稅務機關控制稅源,征收稅款的重要依據;

4.發票是國家監督經濟活動,維護經濟秩序,保護國家財產安全的重要手段。

百度百科—發票

  • 上一篇:對民政局財務巡查需要提供哪些資料
  • 下一篇:發現涉稅風險的稅務機關有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