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發票壹式三份。第壹聯為存根聯(黃色),第二聯為客戶聯(白色),第三聯為記賬聯(紅色)。發票開具後,存根聯不需要撕掉備查存檔。(存根聯不需要蓋章,其余兩聯需加蓋專用發票才有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三條發票基本聯次包括存根聯、發票聯和記賬聯。存根由收款人或者出票人留存備查;發票由付款人或付款人聯合作為原始付款憑證;由收款人或出票人記賬,作為記賬的原始憑證。省級以上稅務機關可以根據發票管理和納稅人經營業務的需要,增減其他發票,並確定其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