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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票丟了需要開證明嗎?

發票丟失時,客戶需要寫壹份加蓋公章的丟失發票的說明,然後將說明交給賣方,然後賣方帶著買方寫的說明和記賬聯復印件(加蓋賣方公章)到地稅局申請開具納稅申報證明。

如果客戶在丟失發票前未能認證,以銷售方提供的記賬聯復印件、記賬聯復印件、納稅申報憑證的認證作為抵扣憑證,銷售方需要將納稅申報憑證、記賬聯復印件交給客戶作為抵扣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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