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企業資質證書復印件和安全生產許可證復印件;
3.企業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授權在甘肅設立分支機構的授權書;
4.甘肅境內分支機構負責人的任職文件、有效證件(身份證、職稱證書、執業證書)復印件及單位所在地社保部門出具的社保證明;按規定配置的分公司工程技術和經濟管理人員的身份證、職稱證書和社保證明復印件;
5.項目負責人、技術質量負責人、安全生產負責人的註冊證書、職稱證書、崗位證書及單位所在地社保部門出具的社保證明復印件;
6.企業所在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外出施工介紹信;
7、企業所在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企業上壹年度是否存在建築安全和工程質量事故的證明;
8、企業所在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企業年度建築市場誠信證明材料;
9.分行在甘肅(蘭州市)的固定營業所的房產證或房屋租賃合同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