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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票是否沒有蓋章,屬於有效發票?

法律分析:發票無蓋章無效。納稅人通過增值稅電子發票服務平臺開具的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屬於稅務機關監制的發票。電子簽章用於替代發票專用章,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和基本使用規定與增值稅普通發票相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按照規定的期限、順序、欄目開具,壹律壹次性開具,並加蓋專用發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實施下列虛開發票的行為: (壹)為他人和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情況不符的發票;(二)讓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情況不符的發票;(三)介紹他人開具與實際經營情況不符的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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