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省國家稅務局推行增值稅發票系統升級版問題的解答
增值稅發票管理需要對離線開具發票的時間和總額進行限制。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授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確定納稅人離線開票時間和總額的設置標準和方法。
納稅人離線開票期限和總額的設定標準和方法,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確定。
以北京市國家稅務局的規定為例:2015 165438+10月1日起,對北京市增值稅納稅人(含新納稅人和已使用升級版的納稅人),使用升級版增值稅發票系統的線下開票時限暫設為3天(72小時);線下開票總金額為“最高開票限額×每月發票領用量×20%”。(公告編號北京國家稅務局15 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