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稅收違法案件發票協查管理辦法》第二條稅收違法案件發票協查是指查辦稅收違法案件的稅務局稽查局(以下簡稱委托方)將需要異地調查收繳的發票委托有管轄權的稅務局稽查局(以下簡稱受托方)進行相關調查收繳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