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專用發票作廢與老檢無關。當月開具的專用發票可以直接在系統中作廢,下月開具的專用發票不能作廢,只能用負數發票沖抵。
發票是指壹切單位和個人在購銷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中開具和收取的業務憑證。它們是會計核算的原始依據,也是審計機關和稅務機關執法檢查的重要依據。
開個紅字發票洗洗就行了,減去當月銷售額。換句話說,開壹個負數。咨詢稅務局不同的開票軟件和深紅開票方式。
增值稅專用發票作廢與老檢無關。當月開具的專用發票可以直接在系統中作廢,下月開具的專用發票不能作廢,只能用負數發票沖抵。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
第二十壹條
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財務報銷憑證,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拒收。
第二十九條
開具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稅務機關的規定存放和保管發票,不得擅自損毀。已開具的發票存根和發票登記簿應當保存5年。保存期滿後,經稅務機關檢查後銷毀。
《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第十四條
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必須按照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的規定審核原始憑證,有權拒絕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並向單位負責人報告;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應當按照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的規定予以退回,並要求更正和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