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季度營業額在30萬元以下,所以免征增值稅,不需要填寫這種減稅表格。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支持個體工商戶復工等稅收征管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5號)凡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取得應稅銷售收入且納稅義務發生在2020年2月底前,按3%的稅率征收增值稅的,按3%的稅率開具增值稅發票;納稅義務發生於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減按1%的稅率征收增值稅的,按1%的稅率開具增值稅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