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65438+2008年6月初,群眾舉報範冰冰“陰陽合同”涉稅問題後,國家稅務總局高度重視,即責成江蘇等地稅務機關依法開展調查核實工作。稅務機關認定範冰冰偷稅的事實,決定向範冰冰及其公司追繳偷稅款、滯納金和罰款,共計8.83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