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房子後,需要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到房管部門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房屋所有權證包括房屋所有權證和房屋所有權證。以下是房屋權屬確認的常用方式和流程:如果是壹手商品房,需要1,買受人持身份證明、戶口本、結婚證、無房證明、買賣合同、房屋所有權證復印件、土地總證復印件、發票、派出所所在地證明,到測繪公司申請測繪,出具測繪圖;2.向評估公司申請評估,出具上述材料的評估報告;3.攜帶上述材料到稅務機關繳納契稅,並開具契稅申報表;4.攜帶以上所有材料到房管部門驗收,經房管部門審核同意後支付取證費用。如果是二手商品房,不僅需要買方的信息,還需要賣方的信息。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三十五、三十八、三十四條。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三十四條
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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