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有耕地)平方米×每平方米適用稅額(21.5元)
二、契稅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成交價格×3%-5%
三、營業稅
營業額(全部價款+價外費用)×5%
四、城市建設稅
實繳營業稅×7%
五、教育費附加
實繳營業稅×3%
六、地方教育附加
實繳營業稅×2%
七、土地增值稅
先確定扣除項目,後收入減去扣除項目得出增值額,最後增值額與扣除項目相比較,通過四級超率累進稅率得出。
八、印花稅
應納稅額=計稅金額×稅率,應納稅額=憑證數量×單位稅額
九、企業所得稅
應納稅額=(全部應稅收入-準予扣除項目)×25%
十、其他稅種
⑴房產稅:房地產開發企業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不征收房產稅;
⑵城鎮土地使用稅:房地產開發公司建造商品房的用地,原則上應按規定計征城鎮土地使用稅。但在商品房出售之前納稅確有困難的,其用地是否給予緩征或減征、免征照顧,可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地方稅務局根據從嚴的原則結合具體情況確定。
⑶個人所得稅、車船使用稅、車輛購置稅(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