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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租未備案如何處罰?

對未備案出租房屋的處罰如下:

1.個人業主未備案的,建設主管部門應當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以1000元罰款;

2、單位出租房屋未備案的,主管部門應當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以壹千元以上壹萬元以下的罰款。

房屋租賃的稅收管理;

1,房屋出租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方法;

2、房屋出租個人所得稅申報流程;

3、房屋租賃稅收優惠政策的適用條件;

4.房屋租賃稅務登記的必要性和程序。

綜上所述,個人房東將被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1000元以下罰款,而單位出租房屋未備案的,也將被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建設主管部門實施相關處罰措施。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零六章

當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手續的,不影響合同的效力。

商品房租賃管理辦法

第十四條

房屋租賃合同訂立後30日內,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到租賃房屋所在地的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產)部門辦理房屋租賃登記。房屋租賃當事人可以書面委托他人辦理租賃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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