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規定,最後截止時間是2017年12月31日。所以,目前手上仍有稅務登記證的,說明還未去辦理合壹手續,手上的稅務登記證仍然有效。無效的已經補收回了。
只有到2018年1月1日,未辦三證合壹手續的企業,手上存續的稅務登記證才作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