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它是由當地稅務部門確定的,核定價存在的意義主要是“托底”,簡單說,當買賣雙方的網簽價格低於核定價時,稅務部門將不再根據網簽價來確定稅基,而是以核定價為標準來確定稅基。既是最低收稅房價。核定價這個數據壹般不直接對外公布,自己去稅務機關咨詢,也只能得到壹個大概的數據。因為在確定房屋的核定價時,要參考地段、面積等多個因素。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三十三條 基準地價、標定地價和各類房屋的重置價格應當定期確定並公布。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三十四條 國家實行房地產價格評估制度。房地產價格評估,應當遵循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按照國家規定的技術標準和評估程序,以基準地價、標定地價和各類房屋的重置價格為基礎,參照當地的市場價格進行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