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贈與是指壹方當事人講自己的房產無償的贈送給另壹方,壹般比較多的發生在配偶、父母子女之間,當然也有其他關系人之間的贈與。那麽房屋贈與需要走哪些手續呢?首先,雙方應當簽訂房產贈與書面合同,也就是常說的贈與書;其次,雙方需攜帶原房屋所有權證、贈與合同,繳納契稅;第三,對贈與合同辦理公證。雖然目前《關於房產登記管理中加強公證的聯合通知》要求“房屋贈與必須辦理公證”的規定已經廢止,但辦理公證可能降低以後產生糾紛的風險,因此還是鼓勵辦理公證。第四,辦理產權轉移登記手續。雙方***同到房地產管理機構申請房產變更登記,並提交以下證明資料:申請書、身份證件、原房地產產權證、贈與書及公證書、契稅收據。最後,若房屋是過戶給子女,未辦理產權轉移登記手續,只是簽訂了書面贈與合同,並且將原房屋產權證交給受贈人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規定,也應當認定贈與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