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房屋出租管理條例,所有出租房,均需要向當地報備和納稅。
2、出租房壹般為個人,無任何發票給予的能力。
3、地方稅務服務站點,均為代開發票。(合同和業主信息,需要攜帶完整)
4、根據月租金或開票額度,已發向國家納稅,稅金支付方需依照合同約定的原則。
房屋租賃發票是專門針對房屋出租收入而設計開具的發票。房屋租賃發票是去房產所在地的地方稅務局提出開具申請、辦理開具手續,由地稅局代為開具。
租賃合同約定房屋租賃價格是否含稅,如果含稅,則由出租方去繳納稅金;如果不含稅,則由承租方去繳納稅金。需要提供的資料有雙方租賃合同、業主身份證、經辦人身份證的復印件各壹份。地方不同、情況不同,各相關稅種之和的總體稅率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