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發票的開具地點為:當地的稅務機構。房屋租賃雙方能攜帶已經訂立好的房屋租賃合同等接受服務的書面證明材料,前往當地的地稅機構,由地稅機構代為開具發票。
房屋租賃發票開具流程如下:
1、與房東聯系,商量辦理租房發票事宜;
2、辦理發票需要的證件:出租房的房屋產權證復印件、房東的身份證復印件、租房合同、經辦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3、如果發票擡頭準備寫公司的名字,還要準備好公司的開票資料,如果是個人就不用了;
4、攜帶所需資料就近去地稅局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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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十六條
需要臨時使用發票的單位和個人,可以憑購銷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書面證明、經辦人身份證明,直接向經營地稅務機關申請代開發票。依照稅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繳納稅款的,稅務機關應當先征收稅款,再開具發票。稅務機關根據發票管理的需要,可以按照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的規定委托其他單位代開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