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在非營利性組織有應稅行為發生時,對於其應稅行為對應的應納稅所得額部分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
原因是因為:
根據《中華人民***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規定,企業以及取得收入的組織是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具體包括居民企業和非居民企業,而其中居民企業就包括依照中國法律、行政法規在中國境內成立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取得收入的組織。也就是說,我國境內各類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取得收入的組織(包括各類教育、醫療機構,各類協會、商會、基金會等)都有企業所得稅納稅義務,應該辦理稅務登記,並按期申報繳納企業所得稅。
為了支持各類非營利組織的發展,《中華人民***和國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符合條件的非營利組織的收入是免稅收入。而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認定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4]13號)文件的規定,各類非營利組織要享受免稅優惠,需要先經認定機構認定,並取得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然後才可辦理減免稅手續,享受優惠政策。
根據財稅[2014]13號文件規定,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設立或登記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基金會、民辦非企業單位、宗教活動場所以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認定的其他組織,只要同時符合9個條件,並經過認定,就可以取得免稅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