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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獨立核算與非獨立核算

獨立核算是“從屬核算”的對稱。對本單位的生產經營活動或預算執行過程及其結果進行全面系統的核算。有壹定資金量能辦理對外結算、能獨立編制計劃、能單獨核算盈虧的企業,壹般實行獨立核算。實行獨立核算的單位稱為“獨立核算單位”。

獨立核算單位通常設置單獨的會計機構,配備必要的會計人員,有完整的會計工作組織體系,包括所使用的會計科目、會計憑證和會計賬簿、應編制的會計報表、分析檢查的方法和程序等。建築企業壹般以公司為獨立核算單位;工區(辦事處)廠、站或施工隊是內部獨立核算單位。內部獨立核算單元所屬的施工隊、車間為內部核算單元。?

擴展數據:

獨立核算或非獨立核算屬於稅收法規範疇。壹般情況下是有義務在當地繳納流轉稅的,也就是需要註冊為獨立核算的分支機構。也就是說,在當地從事經營活動的,需要註冊為獨立核算。

分支機構在當地不從事經營活動,只負責聯絡、售後服務等業務,不涉及在當地繳納流轉稅,可以註冊為非獨立核算。

因此,判斷的關鍵是分支機構是否從事經營活動(銷售貨物或提供應稅勞務),是否在當地繳納增值稅或營業稅。

分公司是非法人,不可能取得具有法人資格的營業執照。獨立核算或非獨立核算與此無關。營業執照中的經營範圍可以作為判斷是否在當地從事經營活動的依據。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獨立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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