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總機構將匯總分支機構的收入和成本,並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國企業所得稅月度預繳納稅申報表》中填寫相應欄目;
2.根據稅法要求,分支機構的分成比例根據各分支機構上壹年度的營業收入、職工薪酬和總資產計算;
3.總公司提前申報時,需要提交預付款申報表主表和分配表,以及總公司本季度和各分公司的財務報表;
4.總機構提前申報後,應取得加蓋主管稅務機關受理專用章的分配表,並分別抄送分支機構。
第二,分析
分公司是獨立核算集團,需要向當地稅務機關申報納稅。分支機構成立之初,可憑工商部門即時核準的分支機構營業執照和總行營業執照到當地銀行為基層分支機構開戶。
三、總公司和分公司的關系?
總公司設立分公司,相當於總公司的子公司。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分公司沒有自己獨立的財產,其實際占有和使用的財產是總公司財產的壹部分,列在總公司的資產負債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