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市(地)級和縣(區)級直屬事業單位總分不低於100,且行政職業能力測試不低於55分。
3.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山西、內蒙古、吉林、黑龍江、廣西、重慶、四川、貴州、雲南、西藏、陜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15省區市)市(地)級、縣(區)級直屬事業單位總分不低於95,行政職業能力測試不低於50。
4、定向招聘大學生村官、“三支壹扶”等基層項目人員和在部隊服役5年以上(含)的高校畢業生,總分不低於95分,行政職業能力測試不低於50分。
5.非通用語言崗位和特殊專業總分不低於95分,行政職業能力測試不低於50分。
6、特殊專業崗位總分不低於95分,行政職業能力測試不低於50分。
7、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職位和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統壹組織的專業科目筆試成績不低於4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