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電子稅務 - 風險納稅人專管員不給解除怎麽辦

風險納稅人專管員不給解除怎麽辦

1.聯系企業的主管稅務所問清楚具體原因;2.配合專管員的核查提供稅務局所需要的材料;3.將資料準備好去找專管員進行壹壹核實;看資料是否真實有效、齊全;4.核實清楚按所屬專管員給的處理結果進行補繳稅款罰款、滯納金等;5.稅務局會根據核查的最終結果決定是否解除風險。

《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壹條 為了加強稅收征收管理,規範稅收征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征收的各種稅收的征收管理,均適用本法。

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第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

  • 上一篇:方宇虛擬仿真綜合實訓平臺中會計師事務所幹什麽工作的
  • 下一篇:撫順養老保險管理中心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