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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夫妻名下的其中壹套住房(異地)是否適用20%的稅?

文件規定,兩類二手房產交易仍給予免稅優惠。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建設部關於個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9]278號)的規定,

1.對出售自有住房並計劃在出售現有住房後1年內按市場價重新購買住房的納稅人,其出售現有住房所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先以稅收保證金形式繳納,再視重新購買住房的金額與原住房銷售額的關系,全額或部分退還稅收保證金;

2.對個人轉讓5年以上且為家庭唯壹生活用房的住房取得的收入,免征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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