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包含遺失聲明的《國際商報》或《北京日報》原報紙;
註:遺失聲明中應註明《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全稱、公司名稱和證書註冊號(註:不是進出口企業代碼)。
2.遺失補辦申請表
3.下載空白的《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填寫完整,然後在第二頁簽上法定代表人並加蓋公司公章;
4.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
5.公司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辦理此事的時限為5個工作日。領取新表格時,您需要攜帶以下材料:
壹、如為企業法定代表人,需持本人身份證復印件;
b、或委托見證人持本人身份證、企業授權委托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好像很麻煩,建議妳咨詢當地商務局外貿管理處(114),看看有沒有更簡單的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