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增值稅發票,稅率為17%和13%,含工商企業(壹般納稅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
第五條發票的種類、聯次、內容和使用範圍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規定。
第六條任何單位和個人都可以舉報違反發票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稅務機關應當為舉報人保密,並酌情給予獎勵。
第七條增值稅專用發票由國務院主管稅務機關確定的企業印制;其他發票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機關按照國務院主管稅務機關的規定確定的企業印制。禁止私自印制、偽造、變造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