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福建省律師收費標準:
(壹)偵查階段(含檢察院自偵):2000元—20000元/件。
(二)審查起訴階段:3000元—30000元/件。
(三)審判階段(壹個審級):基層法院壹審的案件2000元—20000元/件。中級以上法院(含中級法院)壹審的案件5000元—50000元/件。
(四)在申訴階段提供法律幫助和再審辯護:基層法院再審的案件2000元—20000元/件。中級以上法院(含中級法院)再審的案件5000元—50000元/件。
(五)自訴案件代理:2000元—20000元/件。
(六)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刑事部分按本標準收費。民事部分可按市場調節價酌減收費,由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協商確定。
(七)發回重審的案件,由原承辦律師辦理的,可以按原收費標準酌減收費。
(八)收費額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法律依據:《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
第三條 律師服務收費遵循公開公平、自願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律師事務所應當便民利民,加強內部管理,降低服務成本,為委托人提供方便優質的法律服務。
第十三條 實行風險代理收費,律師事務所應當與委托人簽訂風險代理收費合同,約定雙方應承擔的風險責任、收費方式、收費數額或比例。實行風險代理收費,最高收費金額不得高於收費合同約定標的額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