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試由同級組織人事部門負責。有條件的也可以委托主管部門組織實施,組織人事部門負責指導和監督。
筆試成績在合格線以上的人員中,每個職位招聘計劃數為3倍,成績由低到高確定。不足3次的,按實際上線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面試人選名單及面試時間、地點在市、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在此期間,請關註相關網站,並保證手機暢通,方便招聘單位聯系。
面試前,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對進入面試的考生進行資格審查。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應提供招聘崗位資格要求的相關材料,如畢業(學位)證書、準考證、資格證書、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等。招聘崗位要求有工作經歷的,還應提供工作經歷證明(如勞動合同、營業執照等。).其中,隨軍家屬考生還需提供隨軍報告單和配偶的行政任命文件(加蓋部隊政治部公章)。
缺少上述材料或不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不得參加面試。逾期未進行資格復審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面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