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地就診的醫療費用是由個人先行墊付,等到治療結束後,由本人或其代理人到醫保中心進行報銷。
參保職工的醫藥費報銷需要準備以下資料:
1,個人醫療保險就診證;
2,本市二甲以上醫院批準件(轉診轉院單);
3,由就診醫院蓋章的住院發票、費用匯總清單以及出院小結;
4,代理人身份證以及報銷人員有效銀行卡或存折的原件及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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