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像妳說的:
1.資產,以應收賬款為例。如果妳計提了壞賬準備,那麽他的借方科目就是”資產減值損失“而這是個損益類,所以會沖減當期利潤,而在所得稅中,壞賬準備等未經過核準的風險準備金,是不允許稅前列支的,所以在所得稅匯算清繳中壹定要做調增處理。
2.負債,以向稅務部門支付的罰款為例,在會計處理中會減少當期利潤總額,而在稅務處理中,向稅務部門支付的罰款,是不允許稅前列支的,所以同樣要在匯繳清繳時做調增處理。
不知道這樣說,能幫到妳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