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副省級城市的市局副局長為(副局級);
(三)直轄市市轄區局和副省級市市轄區局的副局長為副處級;
(4)省會、地級市市局為副處級,分局為副處級;
(五)縣級市、縣、省會市轄區、地級市市轄區的副主任為副主任。
我國行政級別分為國家級、省部級、廳級、縣處級、鄉科級五個級別,各級都分副職。中央部委的層級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國家、部(省)、廳、司、科”。
除了國家壹級,其他四級就是我們常說的地方三級行政區劃。普通股級(股級)是介於副科級和辦事員級之間的壹個級別。是約定俗成的稱謂,屬於地方行政級別。
擴展數據:
職務和級別:
(1)行長:壹級;
(2)國務院總理:壹級;
(3)國務院副總理、國務委員:4-2級;
(四)部級、省級:八至四級;
(五)部級副職、省級副職:十至六名;
(六)處級正職、科級正職、巡視員:十三級至八級;
(七)處級副職、科級副職、助理巡視員:十五級至十級;
(8)處級科長、縣級科長、調研員:18-12級;
(九)處級、縣級副職、助理研究員:二十級至十四級;
(十)處級正職、鄉科級正職、主任科員:二十二至十六級;
(十壹)科級副職、鄉級副職、副主任科員:二十四至十七級;
(12)辦事員:26至18級;
(13)文員:27級至19級。
參考資料:
執行層面-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