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務員法》規定,副科級領導幹部試用期壹年後要進行轉正測評。
由考核由所在單位黨(工)委、黨組主持,組織人事部門操辦,壹般來說進行述職、劃票。同意率超過2/3,予以正式任職。壹般來說本人意願只能體現壹票。
解決方案:予以正式任職後,本人向黨(工)委、黨組書面提出辭去領導職務申請,壹般情況下批準。這屬於個人意願,沒有問題。
如果考核轉正不過要記錄個人檔案,對本人發展不利。
如樓主還有不明白可繼續提問:本人從事公務員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