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副科級是虛職,級別上高於科員,類似副局長。
科員三年以上可以提副科,根據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任副科級相關條件:
1、年齡原則上35歲以下;
2、學歷大專以上;
3、參加工作三年以上;
4、連續三年年度考核稱職(或合格);
5、符合任職的其它條件(靈活的,是因崗位所需提出的要求)。
擔任副科級相關程序:
1、單位向組織部門提交推薦幹部意見;
2、組織部門在妳所在單位進行幹部考察,第壹環節是民主推薦,必須意見集中,得票過半;第二環節是對得票過半的幹部定向考核,從德、能、勤、績、廉和任用意見方面進行民主測評;第三環節是進行幹部考察談話,談話人數不少於妳所在單位工作人員的80%。
3、通過以上環節,妳被列為擬提拔人選,進行為期七天的任前公示;
4、由組織部門提交縣、市委常委會研究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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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
《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第十三條
組織(人事)部門綜合有關方面建議和平時了解掌握的情況,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進行動議分析,就選拔任用的職位、條件、範圍、方式、程序和人選意向等提出初步建議。
個人向黨組織推薦領導幹部人選,必須負責地寫出推薦材料並署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