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地方稅務局機關行政編制101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4名、紀檢組長1名、總經濟師1名(暫保留原核定的副廳級級別,逐步過渡為正處級),處級領導職數33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
紀檢、監察機構的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按省編辦、省紀委甘機編辦發〔2006〕34號文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