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關於做好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工作的通知》2021。
第二條統壹財政補貼標準。2020年城鄉居民醫保財政補助標準為每人550元。2021城鄉居民醫療保險財政補助標準按照國家規定執行。其中,城鄉居民醫保補助資金由省、市(州)、縣(市區)政府分擔,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醫療衛生領域省市縣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實施方案的通知》(湘府辦[2019]40號)執行。市(州)、縣(市區)財政部門要按規定標準足額安排預算,及時撥付補助資金。市(州)、縣(市)兩級財政補貼必須在2021月底前到位。未按規定及時足額到位的,省級財政將相應扣減中央和省級財政補助資金,扣減部分由市(州)、縣(市區)財政補足。
第三條統壹個人繳費標準。根據《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國家醫療保障局關於做好2020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財險〔2020〕24號)要求,考慮到我省城鄉居民醫保基金的支撐能力和穩步提高城鄉居民醫保待遇水平,2021年全省城鄉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準統壹為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