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處理方法
繳納年度匯算清繳稅款的納稅人,可通過網上銀行、辦稅服務廳POS刷卡、銀行櫃臺、非銀行支付機構等方式繳納。通過郵寄方式申報並補繳稅款的,納稅人應關註申報進度,通過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或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及時繳納稅款。
註意事項:
1.年度匯算清繳後需要繳納稅款的納稅人,在年度匯算清繳期結束後未足額繳納稅款的,稅務機關將依法征收滯納金,並在個人所得稅記錄中予以標註。
2.納稅人未正確填寫申報信息,導致多繳稅款或少繳稅款,經稅務機關提醒後,納稅人主動或及時改正的,稅務機關可按照“先違後罰”的原則,免予處罰。
第二,處理的對象
預繳稅額低於應納稅額,應補繳稅款的納稅人。依法納稅是納稅人的義務。
實踐中有壹些常見的情況,會導致年度匯算清繳時需要或可能需要納稅,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
1,在兩個及以上單位任職並領取工資薪金,在預繳稅款時重復扣除扣除費用;
2.納稅人除工資薪金外,還有勞務報酬、特許權使用費、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各項綜合所得收入相加後,適用的綜合所得年度稅率高於預提率;等壹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