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辦稅務登記
1、納稅人申報辦理稅務登記
納稅人持向稅務機關提供的證件和資料,到屬地的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稅務登記窗口申報辦理稅務登記。經審驗符合規定的領取稅務登記表(壹式三份),填全表中項目並簽章後,交原窗口辦理。
辦理稅務登記需提供如下材料:
(1)提供營業執照副本或成立批文及其復印件;
(2)提供有關合同、章程、協議書及其復印件;
(3)提供開戶行及帳號證明及其復印件;
(4)提供法人代表(負責人)、業主居民身份證或其他合法證件及其復印件;
(5)提供驗資報告及其復印件;
(6)提供經營場所證及其復印件;
(7)提供代碼證書及其復印件;
(8)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證件、資料。
2、本縣企業設立的分支機構辦理註冊稅務登記
(1)提供本縣工商登記機關核發的營業執照副本及其復印件;
(2)提供總機構的地稅登記證副本及其復印件;
(3)提供分支機構代碼證書及其復印件;
(4)提供經營場所證明及其復印件;
(5)提供分支機構負責人身份證及其復印件;
(6)提供總機構出具的該分支機構的核算形式以及是否單獨納稅的證明;
(7)單獨納稅的分支機構(非法人)還需提供開戶行及帳號、財務負責人身份證、辦稅人員身份證及其復印件;
(8)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希望能幫到樓主,